尊敬的客户:
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29日(星期五),如有下列商品期货2412合约持仓的相关客户,必须符合各交易所交割月持仓的规定。
一、自然人客户的最后交易日
1、根据郑商所、大商所和广期所的相关规定,2024年11月29日为自然人客户的最后交易日,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12相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;
2、根据上期所及能源中心规定,满足期货品种相应整数倍要求的客户,可以持仓进入交割月(整数倍要求详见下表)。其中,原油(SC)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19日;燃料油(FU)2412合约、低硫燃料油(LU)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2日;
3、持仓进入交割月后,客户仅可按照期货品种相应的整数倍要求,进行开/平仓交易,且上期所及能源中心相关期货品种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9日。
二、合约的最后交易日
原油(SC)2412合约、燃料油(FU)2412合约和低硫燃料油(LU)24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9日;
集运指数欧线期货(EC)2412合约最后交易日12月30日;
除上述期货品种外,上期所、能源中心交易所期货品种24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6日;
鸡蛋(JD)2412、乙二醇(EG)2412、苯乙烯(EB)2412、液化石油气(PG)2412、生猪(LH)24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26日;
动力煤(ZC)24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06日;
除上述期货品种外,郑商所、大商所、广期所期货品种24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3日。
三、交割月持仓调整
1、上期所及能源中心交割月持仓整数倍要求
品种 |
持仓倍数要求 |
螺纹(RB)、线材(WR)、热轧卷板(HC) |
30手 |
氧化铝(AO) |
15手 |
不锈钢(SS) |
12手 |
20号胶(NR) |
10手 |
镍(NI) |
6手 |
铜(CU)、国际铜(BC)、铝(AL)、锌(ZN)、铅(PB) |
5手 |
黄金(AU) |
3手 |
白银(AG)、锡(SN)、漂针浆(SP)、合成橡胶(BR) |
2手 |
橡胶(RU)、沥青(BU) |
1手 |
2、法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:
品种 |
持仓倍数要求 |
动力煤(ZC) |
200手 |
豆二(B) |
100手 |
铁矿石(I) |
100手 |
焦煤(JM) |
100手 |
粳稻(JR) |
50手 |
焦炭(J) |
10手 |
棉花(CF) |
8手 |
棉纱(CY) |
4手 |
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,理性运作。若因违规持仓,交易所将强平,亏损自负,盈利可能被交易所没收。
如您未能于规定时间内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则自行调整,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。
海证期货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