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郑商函〔2026〕476号《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、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》,结合客户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,自2026年6月5日(星期五)结算时起:
1、玻璃期货(FG)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将由9%调整至8%,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10%调整至9%,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16%调整至15%,其中,玻璃期货FG2606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维持原标准不变;
2、纯碱期货(SA)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将由8%调整至7%,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9%调整至8%,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16%调整至15%,其中,纯碱期货SA2606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维持原标准不变。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谨慎运作,理性投资。
特此通知。
海证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
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0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