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大商所《关于调整玉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》大商所发[2021]33号,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。自2021年1月13日(星期三)结算时起,玉米(C)期货合约的交易所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1%,公司客户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6%,交易所和公司客户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。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《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谨慎运作,理性投资。
特此通知。
海证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