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大商所《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》大商所发[2021]388号,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,自2021年9月6日(星期一)结算时起,焦煤(JM)和焦炭(J)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所投机保证金比例将由11%调整至15%,客户公司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7%调整至21%,交易所和客户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。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《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谨慎运作,理性投资。
特此通知。
海证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